南方日报讯 (记者/林亚茗 通讯员/粤科宣)LED是高效、节能和环保的新一代光源。为加快其推广应用,促进节能减排,并拉动LED照明及相关产业发展,我省开始实施“三年普及LED公共照明”的工作方案。昨天,省政府要求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即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从现在起,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产品;原有使用的非LED照明产品在3年内改造完成。
LED照明环保又省钱
据该项目的《实施方案》,我省将通过实施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LED照明示范工程,令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50%以上,并拉动全省LED产业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年产值5000亿元以上。原有的非LED照明产品,要在2014年底前实施改造完成。其中珠三角地区力争在明年底前率先完成。同时,以公共照明领域为示范带动和相关配套政策的促进,推动社会各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并向农村地区覆盖。
近三年来,我省的大功率LED产品已经将售价降低了约2/3。然而,这种灯具仍然比传统灯具要贵。那么,为什么要推广它呢?据负责项目实施的省科技厅测算,推广应用LED不仅能够节能环保,而且实际上由于灯具的耐用和用电量少,应用的经济效益也很突出。比如,我省200万盏LED路灯改造项目总投资48.9亿元。改造后,每年仅节约电费和换灯费用就可达15亿元。在整个LED寿命期(约9年)内,共可节约电量108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37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68万吨,减少烟尘排放7万吨,效益巨大。
如广州市已经应用LED路灯的总数约10万盏,节电率达50%以上。如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公司成立的第一年,实施了3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每年节约电量2517万千瓦时。其实施的广州供电局办公楼和韶关益华商场LED照明改造项目,节能率达到70%以上,平均照度和显色指数却提高了20%以上。
财税激励政策助力推广
笔者从省科技厅了解到,对于应用LED的城市来说,从随电费征收的公用事业附加中按比例提取节能效益,完全可以支付LED改造的投资,并且能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节能减排效果。
据统计,目前全省城市建设附加费的征收标准为1.4分/千瓦时,实际用于路灯电费和运营维护的开支为0.6-0.7分/千瓦时,因此不会影响城市建设附加费的收支平衡。
改造项目提倡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即各地指定公共照明业务主管部门作为业主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监理机构、能源审计与节能评估服务机构。并且,电网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主体的作用,实现对道路照明负荷的智能控制和有效管理。
该项目将落实国家和省财税激励政策,如按年节能量申请一次性财政奖励,即中央和省对于节能的奖励标准为320元/吨标准煤。另外还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省政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马上制定相应目标,制定明确的时间进度表,促进应用工程的实施。省政府还把推广应用任务列入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的节能减排考核范围,并从今年起进行年度考核通报。
●算算账
改造前(以200万盏路灯来算):
每年路灯电费+灯具更换费用约为25亿元;
改造后:
如果全省道路照明全部采用LED路灯,以上两方面费用共可节约15亿元;
而根据节约的电费和维护费来算,在LED寿命期(约9年)内,地方财政可获得节能收益约7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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